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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意识”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意识”

三秦都市报 - 2008-08-06

 

■李红军

8月3日,奥运会解说“国家队”在央视新址办公楼内进行最后集结举行宣誓仪式。北京奥运会开幕前的8月6日,央视奥运转播将开始,奥运会解说“国家队”成员将正式进入工作时间。央视奥运频道节目总监江和平表示,“国家队”队员首先要有国家意识和责任感,“国家队”队员绝不是“自由人”,切莫成为网民和观众议论的对象,“千万不能再出现这个‘门’、那个‘门’了”。(《青岛晚报》8月4日)
再有几天的时间,世人期盼已久的北京奥运会将拉开帷幕,在这紧要关头,央视奥运频道为节目主持人举行了具有非凡意义的宣誓大会,频道负责人明确地提出了解说员要有“国家意识”和“责任感”,这种要求非常及时。
其实,“国家意识”和“责任感”的要求并不局限于体育解说员,这一要求同样适合于所有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媒体记者、志愿者以及所有的公民,因为“国家意识”是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素质,尤其在奥运会期间,往往是最能考验一个人是否具有国家意识的时候。
所谓的“国家意识”,就是每一个人头脑中存在的“国家荣誉”的概念。一个人如果具有一种“国家意识”,那么在他的言行举止中就会处处考虑国家的荣誉,以损害国家荣誉为耻,以为国争光为荣。对于运动员来讲,具有“国家意识”的人,他在比赛中就会尊重裁判,处处想到国家的荣誉,在比赛中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即便比赛中发生了误判、漏判,也能以大局为重,通过合理的渠道进行交涉,反之,如果没有“国家意识”,则有可能干出一些损害国格、人格的荒唐事,这是人们所不愿看到的一幕。
同样,“国家意识”也是每一个公民所具有的责任意识。前不久记者看到一个材料称,香港著名影星成龙参加奥运会志愿者活动时,看到地上有一个烟蒂,他随手将其拾起并扔进了垃圾箱,受到了在场人们的赞扬。在记者看来,这就是一种“国家意识”的具体体现。奥运会在我们的家门口开,一些不注意的细节往往损害着一个国家的形象。如果大家都能时刻想到“国家荣誉”,有一种本能的“国家意识”,就会在实际生活中处处规范自己的行为,收敛自己的行为,在外国人面前展现中国人最好的一面。
眼下奥运会即将召开,在非常的日子里,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相当水准的“国家意识”,场内也好,场外也好,把中国人最好的精神风貌展现给外国人,正是当下最需要的一种“精神资源”。某些外国人本来就对我们心存偏见,如果我们再不注意,就很容易授人以柄,让他们有了攻击我国的口实,如此,我们将会陷入被动的局面。
“国家意识”是每个公民必须具有的良好意识,尤其奥运会举办城市,更应该注意一些细节,要求人们恪守良好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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