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维) 12月18日,记者获悉,为有效防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招标投标体制机制创新,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省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拟定,招标人要严格落实招投标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决策、组织、协调、监督等内部管理招标人机制,建立健全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选定招标人代表、确定中标人、合同履行、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招标人履职评标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记录报告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加强对合同履约、设计变更等环节管控,提高合同风险防控意识,坚决杜绝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夯实工程项目招标人“终身负责制”。
广泛运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电子化清标等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项目进场登记、公告公示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推进审批核准、公告公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等全过程交易信息公开,重点加大中标候选人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开实效,推进阳光交易。
建立完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行政部门、纪委监委、审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探索推进招标投标综合监管,鼓励市县结合实际探索招标投标领域监管执法权的相对集中。
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交易活动全流程线上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相关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按照“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借用资质投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依法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同步推送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陕西),强化对各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将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准入、企业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