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外买口罩层层转包引纠纷

千里之外买口罩层层转包引纠纷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0-12-19 22:54:07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吕峰 刘杨闻笛)花83.5万元买口罩,只收到166240只,剩余113760只口罩几番催讨一直未交付,无奈买方起诉,卖方也很委屈,原来卖方之上还有上家,上家之上还有远在亚美尼亚的供应人。近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涉疫情口罩买卖合同案件。

2020年2月疫情期间,原告郝远(化名)经朋友介绍,通过微信向被告邓洋(化名)购买口罩280000只,并向被告邓洋及其指定的账户转账836500元。期间,被告邓洋收到166240只口罩,但剩余的113760只却迟迟不能到位。为此,原告郝远多次催要,被告邓洋仅通过他人返还了30000元,无奈原告郝远诉至阎良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关系,退还欠款311280元。

阎良法院受理后,立即将该案导入涉疫情案件绿色通道,并第一时间安排开庭。庭审过程中,还没等原告郝远陈述该案给自己带来的损失,被告邓洋却先倒起了苦水。原来,被告邓洋其实并没有口罩,他是通过自己表哥联系到表哥在美国的朋友,其朋友又找到亚美尼亚的供应人,层层将钱转到该供应人。前期供货顺利,双方都没有争议,但后期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爆发,导致下余已购买的口罩无法正常发货。被告邓洋陈述其也很着急,也多次与国外供应人联系,但对方仅答应积极协调。原告郝远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其认为不管存在几个上家,其将钱是转给了被告邓洋,从购买口罩到现在已8月有余,被告邓洋仍未给原告郝远一个交代,要求法院依法处理。

阎良法院认为,作为出卖人的被告邓洋未能如约给付口罩确与疫情存在关联性,但从双方协商买卖口罩至今已8月有余,被告邓洋仍未能协调解决,对此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虑到原告郝远对从亚美尼亚进口口罩存在的风险也应有所预料,综合本案,双方责任比例以50%:50%为宜,遂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关系,被告邓洋退还原告郝远153890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醒,进入冬季,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剧,我国个别地区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抗击疫情,人人有责,作为一名老百姓,我们要做到主动佩戴口罩,做好安全防护。同时,购买口罩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并保留好购物发票,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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