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吕峰 刘杨闻笛)冬日的清晨,薄雾笼罩着城市,天还没有大亮,路上偶尔有一两个匆匆的行人,突然,从远处传来一声碰撞声……
原来,当天早上六点,陈某驾驶小轿车出门,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一处工地附近时,适逢王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车经此处由东南向西北骑行。随后,两车相撞,致王某受伤,车辆受损。当日,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陈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时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及未按规定车道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被害人王某驾驶无号牌非机动车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近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驾驶员朋友在路况较差的环境下,驾驶车辆应首先观察好路况再驾车行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务必保护好案发现场,及时将伤者送医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