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法院:2021年1号案件 调解审结

新城法院:2021年1号案件 调解审结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1-01-05 16:34:45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刘杨闻笛 吕峰)2021年1月4日,放假后上班第一天,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杨惠妮法官调解审结了(2021)陕0102民初1号案件。拉开了新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审判工作的序幕。

原告陕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某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供应了混凝土总价款为9880852.22元,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欠4678057.89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现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损失1443274.89元,同时要求被告返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双方当庭进行了对账,被告表示对欠付货款数额无异议,但对原告提出的付款时间及损失表示不同意。

经法庭调解,双方各让一步,付款时间按原告要求提前至2021年1月15日,对损失原告放弃主张,通过附加条款“若被告未按约付款,加付利息”的方式,督促被告按时履行,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发放了调解书,并办理了退费手续。

[编辑:张欣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