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维) 1月8日,记者获悉,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长效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筑牢防线。
按照要求,关中6市2区政府要统一领导,依托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对“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监管和网格巡查。对2017年以来完成整治的27140户“散乱污”工业企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将完成提升改造和搬迁入园的企业纳入日常监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关中6市2区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实施常态化监管。同时,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依托市、县、乡、村四级网格管理系统,加强“六定”(定区域、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定任务)“六全”(全方位、全对象、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反馈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确保持续实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清零。
通知强调,关中6市2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相关要求,将“散乱污”企业监管作为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部门配合,加大经费保障,确保“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