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窃取同学支付宝密码盗刷   被阎良警方抓获

男子酒后窃取同学支付宝密码盗刷   被阎良警方抓获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1-01-19 20:05:36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葛兰)没有任何操作,银行卡内的钱不见了,咋回事?2021年1月上旬,公安阎良分局阎良派出所接到群众唐某报案:“自己没有进行任何操作,但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的1900元却不翼而飞,手机内也没有任何转账痕迹”。






民警查看了唐某的手机,却发现无任何提醒取款、消费记录。“怎么可能,现在通过支付宝支付的钱,都应该有记录啊,你是不是搞错了”。民警疑惑的问到,但通过与报警人唐某沟通,看着唐某不像是说谎,更不像是记错了。公安阎良分局阎良派出所立即对此案立案调查。


派出所领导带领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继续询问受害人,看其是否将密码等信息泄露给他人。另一路到银行调取受害人银行流水等相关信息。当拿着调取的银行流水单后,唐某发现账单上一个熟悉的名字郭某,不禁发问,我没有给郭某转过钱,这上边怎么有他的名字?难道是他自己转的?我也没有告诉过他密码啊。一切的疑问只有找到郭某(男,20岁,富平人)后才能水落石出。 民警薛院锋、王延安等人到嫌疑人居住地查找其下落,民警辗转多地,历经48小时,最终于1月14日在西安某宾馆将嫌疑人郭某抓获。


到案后,郭某供述自己没有工作,曾经借宿在同学唐某处,趁唐某酒后玩手机时,偷偷记住唐某的手机密码和支付宝密码。刚开始,郭某利用唐某手机向自己的支付宝转账,转账成功后将转账记录删除。后来,郭某利用自己手机登陆唐某的支付宝账号进行消费,每次消费后,将记录全部删除。先后十余次使用唐某的支付宝进行转账、消费等,共计盗窃他人支付宝账户1900余元。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郭某对其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2021年1月14日晚,公安阎良分局依法将郭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阎良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享受便捷支付的同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密码,杜绝“傻瓜化”密码,设置稍微“复杂化”一些的密码,在进行交易支付时,注意保密,防止密码被窃取,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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