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王易楚)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调解处理了一批总计60余名原告诉被告西安某健身房退还剩余会费案件。
因疫情及健身房与其租赁甲方纠纷等因素,健身房于2020年6月关门停业,导致合同期内会员无法就近健身,会员私下要求退卡未果,遂诉来新城法院。
受理该批案件的王新权庭长和杨惠妮法官通过对案件的梳理,发现因每个原告办理的会员卡种类不同,扣减已用费用计算方法亦不同,原被告分别计算的应退会费也不同,在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基础上,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到场,讲解了案件起因系疫情导致,属不可抗力,健身房提供新店的方案,因距离原因会员不同意可以理解,希望双方能互让互谅,在账务核对时做到不要过分计较,计算标准大致统一,对一些因特殊原因导致系统无记录的,要求当庭根据合同等证据算账,对于法官的上述建议,原被告达成共识,表示接纳,最终确定了每一位原告的应退款数额,所有案件全部实现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