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十大举措护航西安市春运交通

西安交警十大举措护航西安市春运交通

栏目:政法记者:时间:2021-01-28 19:28:51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三秦网讯(记者晁阳朱娜实习生陈璟琨)2021年1月28日上午,2021年春运启动仪式在城南客运站如期举行。陕西省交警总队、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人保财险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

启动仪式通报了2020年西安市高风险运输企业、十大危险路段、49名终生禁驾名单等信息,春运驾驶人代表、重点企业客运代表、重点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代表、交警代表先后做了表态发言。交警支队政委马步理出席并讲话,现场西安交警与人保财险西安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据了解,今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春运过程中,道路隐患排查整治、路面秩序严管、宣传警示曝光、恶劣天气道路应急管理工作将会是西安交警工作的重点。为此,西安交警推出了十大举措:

举措一:开展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西安交警将会同交通、应急、旅游等部门对全市“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和培训,重点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着力解决驾驶人遇紧急情况反应过度、处置不当造成事故的问题,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举措二:开展驾驶人车辆源头隐患排查。会同交通、应急、旅游等有关部门,对人车路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检查,联合约谈存在高风险隐患的运输企业。重点排查大中型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投入春运,严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举措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西安交警将全面对全市道路进行集中排查梳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团雾多发、易积雪结冰路段和国省道交叉路口、危货和渣土运输通道、S107省道及210国道西安段安全隐患等高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

举措四:全面启动执法检查站。全市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作用,网上网下结合,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严重违法行为。特别是督促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对查获的凌晨0点至5点违规运行的客车,及时引导至服务区停车休息,严防疲劳驾驶,并通报车辆登记地交通运输部门。

举措五:提前制定分流疏导工作方案和预案。结合今年春运交通特点和往年道路通行情况,深入分析流量因素、路网结构、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道路施工等导致运行不畅的原因,会同城管、城投、交通、公路等部门,合理安排道路施工作业,采取错时避峰作业,在春运高峰时段要停止施工、清理施工现场,最大限度保障通行,严防因施工造成严重拥堵。对于防疫物资、应急物资、电煤、天然气、成品油等重点物资及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和农民工“点对点”运输包车,用大数据信息,实施精准管控,优先保障通行。

举措六: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西安交警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管理,对流量大、秩序混乱的服务区安排力量加强交通组织,防范因服务区超饱和排队影响主路通行。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出口收费站的流量监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因收费排队导致车辆倒灌高速公路主线。

举措七: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紧盯城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四个区域。城市突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道路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高速公路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凌晨0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国省道严查闯灯越线、不按规定让行、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查超限超载大货车,加大“百吨王”、渣土车、工程车整治力度,严管通行秩序。农村派出执法小分队加强检查,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发挥“两警合一”警力优势,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和纠正酒驾醉驾、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

举措八:健全应急响应和联合指挥机制积极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组织引导、气象监测、响应措施等应急准备,联合相关单位桥梁、隧道、互通立交等重点路段准备应急设备及铲冰除雪物资,一旦降雪结冰,及时铲雪除冰,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行条件。

举措九: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地图运营商和双微平台等媒介,及时密集发布主干公路的交通状况、交通流量等资讯信息,引导群众尽量绕开拥堵路段、错开高峰时段在节前自驾出行高峰、节日出行和节后返程等重点时段,针对客运企业负责人、营运驾驶人、自驾返乡群众、摩托车驾驶人、广大乘客、农村群众等重点人员进行分类预警提示,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泛宣传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常识,集中曝光春运期间易发多发的严重违法,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举措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营运工作依托执法检查站,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宰客”、“倒客”、“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流动“黑加油车”等违法行为等违法活动,配合严打“车闹”“霸座”、阻挡车门、抢夺方向盘等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