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王易楚)1月28日上午刚上班,申请人王某来办理领款续的同时特意向西安市高陵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公正捍卫者-一位农民工”, 这句话、这几个字在太阳的照耀下格外炫目。
六年前,申请人王某曾在被执行人李某处承包了位于高陵崇皇街道的一处室外管网模板工程,工程完工结算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李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仍下欠1万元未还。后经高陵法院依法审理,判令李某应支付拖欠王某的劳务费1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没有履行,王某遂向高陵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涉案金额虽小,但因涉及劳务费,属于民生案件。承办该案的张乐法官对此非常重视,对被执行人财产财务进行门多方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几经搌转最终从第三人处获取李某联系电话,经多次与其沟通,李某主动履行了部分案款。之后,张法官又多次对被执行人约谈释法,最终李某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王某在春节前拿到了剩余劳务费。
至此,王某终于全额讨回工资,该起涉民生案件在高陵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顺利执结,再次体现了高陵法院的“铁军”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