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销售假冒3M口罩 4男子获刑

疫情期间销售假冒3M口罩 4男子获刑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1-01-30 21:41:19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王易楚)1月29日,由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依法公开审理,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晓静出庭支持公诉,未央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社武任审判长。

未央区检察院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廖某某、胡某某、何某某为谋取利益,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代某某(已另案处理)处购买假冒3M口罩,从小作坊购入口罩印上3M的标识加价出售。

未央区检察院指控,4名被告人在疫情期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央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4万元;判处廖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万元。

检察官提醒,疫情不是商机,守法才是正道,切勿因贪图小利、心存侥幸而触犯法律。民众在购买防疫物资时,也要做好相关信息的甄别,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编辑:张欣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