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夏明勤)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在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并正式推出《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首次明晰演艺人员从业规范,首次明确联合抵制和复出规定。3月1日起,该办法将正式实施。
《管理办法》面向在中国境内从事音乐、戏剧、舞蹈、曲艺、杂技以及其他形式的现场演出活动的表演者。
《管理办法》指出,演艺人员是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传播的重要主体,在社会生活中理应承担“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重要使命。社会公众对演艺人员的艺术修养、良好品德、高尚情操寄予更高要求。
《管理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了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从业规范,涵盖遵守社会公德、坚守契约精神、尊重合作团队与合作对象等十项义务性、责任性条款,以及十五项禁止性条款。“因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等行为都包含在禁止性条款中。
对违反有关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演出行业会员单位将予以1年、3年、5年,甚至永久抵制。
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对符合复出条件的演艺人员,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取消联合抵制措施,并监督引导其参与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公益项目等活动,改善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