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酿祸端 男子看守所里过大年

醉酒驾车酿祸端 男子看守所里过大年

栏目:政法记者:三秦都市报——秦闻时间:2021-02-07 21:56:50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晁阳朱娜实习生陈璟琨)在阖家团聚之际,男子却因酒驾出祸端。 2021年2月4日22时30分许,刘某远涉嫌饮酒后驾驶小轿车沿鄠邑区南北四号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渭丰镇新安村段时,与同方向寇某平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后又与路边停放的两辆小轿车相撞,致寇某平当场死亡,屈某会受伤,车辆受损,造成死亡交通事故。

肇事车辆

现场照片

交警鄠邑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后,大队领导在第一时间做出安排部署,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安抚死者家属。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初步调查,刘某远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

民警研究案情

经检测,刘某远其血醇浓度142.99ml/mg,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月6日,交警队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刘某远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依法将刘某远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我国《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二章第九条第八点之规定: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不得征集。

[编辑:张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