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晁阳朱娜)从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蓝田县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可还有人不看禁令燃放鞭炮,近日被蓝田警方处罚。
庆祝购买新车燃放爆竹被罚
2月3日,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防电诈宣传时发现在李后村村民李某峰家门口有燃放鞭炮痕迹,民警将李某峰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调查李某峰儿子接了新车,其为了高兴,在新车前燃放鞭炮庆祝。经审批派出所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峰处300元罚款。
两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拘
1月11日下午3时许,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大活处危爆物品管理科在蓝田县安村镇检查时,发现街道上两家商店内,摆放着数十盒烟花爆竹,类型包括鸣砂王、火柴炮、鞭炮等。其中还有一种名称为雷王的爆竹,威力特别大。警方介绍,因为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这种类型的烟花爆竹近十年都不让销售燃放。
图片
1月12日,蓝田县公安局安村派出所将在安村镇巨东街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寻某某(男,52岁)、闫某某(男,57岁,二人均为蓝田县安村镇人)依法查处,报经县局审批,对寻某某、闫某某各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婚礼燃放爆竹被罚
2021年1月15日上午,群众报称在蓝朵酒店旁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副所长李云涛带领民警立即处警。经调查,系酒店举行婚礼燃放鞭炮。民警对违法人员蒋某进行调查取证后,依法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以三百元罚款,并对其及亲属宣传禁放通告。


郑重提醒,蓝田已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2020年12月17日,蓝田公安发布通告,蓝田全域(包含各村)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告诉了大家从2021年1月1日起
蓝田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