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维)为进一步促进法检两院密切协作配合,提高监督质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和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近日会签了《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关于建立双方调阅案卷机制的意见》,在全省两级铁路法检两院施行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时,根据办案需要可以调阅人民法院的卷宗。《意见》要求调阅卷宗时应严格手续,由调阅单位填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阅案卷单》、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院印,经出借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办案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出借单位将所调案卷移交调阅单位。
《意见》强调,在借阅卷宗期间,严格执行谁批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诉讼卷宗安全,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审判、检察秘密或者篡改、损毁、丢失卷宗的,应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意见》的签署强化了检察监督质效,提高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执行活动监督等案件的办案效率,是陕西铁路法检两院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成果。下一步,陕西铁路法检两院将督促各自基层院严格执行《意见》,强化法检两院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检察监督效能,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