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葛兰)春节将至,为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公安鄠邑分局机场所民、辅警深入辖区各个村委会、居民小区、酒店、街面门店开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对主要街道、广场、饭店、商铺等易燃放烟花爆竹地点的巡查打击力度。

2020年2月10日,巡逻民警在甘亭街办西韩村村北十字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刘某(男,35岁,鄠邑区五竹街办什王村人)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刘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我所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