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实施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

省民政厅实施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

栏目:要闻记者:时间:2021-02-18 20:10:18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王嘉)为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升慈善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省民政厅日前推动实施慈善“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

“幸福家园”工程是由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全国慈善系统共同实施的网络公益项目,与我省开展的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高度契合。“幸福家园”工程要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针对扩大就业、医疗救助、助学帮教、妇女儿童关爱,以及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就业等方面设计项目。省民政厅已评选确定的慈善示范社区(村)要积极参与“幸福家园”工程建设,进一步总结提炼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经验,做好示范引领和推广工作。

结合我省创建农村慈善互助会、慈善村社的实践,慈善“幸福家园”工程建设内容延伸到建立一个慈善工作站,创建镇、村、社慈善工作站(同时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会”),推进慈善组织向基层延伸;设立一支村社互助基金,基金由村社居民和在外创业、工作人员奉献爱心,自愿众筹。用于本村社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和抗御自然灾害;扶贫济困巩固脱贫成果;改善村社公共设施;丰富村(居)民文化生活;办好一个关爱中心,利用村社现有“幸福院”、慈善老年大学、关爱儿童之家,养老服务、实施关爱儿童等关爱“一老一少”项目,开展慈善文化活动;建立一个慈善公约;成立一支志愿服务队。

今年是“幸福家园”工程的试点阶段,在原创建农村慈善互助会、慈善社区(村)基础上各设区市和西咸新区慈善会动员1-2个县区在辖区内试点实施,力争30%的村社参与“幸福家园”创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慈善协会要在辖区内三分之一的村社实施。非试点县区也要在10个以上村社试点。2022年1月-2023年12月(两年)为推广阶段,各市试点县(区)创建村社达到60%以上,非试点县(区)创建“幸福家园”的村社达到30%以上。2024年元月-2025年12月(两年)为普及阶段,全省80%以上的行政村、城镇社区参与创建活动。

[编辑: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