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新员工拒绝劝酒被老员工打伤 两名劝酒者均获缓刑

西安一新员工拒绝劝酒被老员工打伤 两名劝酒者均获缓刑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1-02-19 19:31:52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李一鸣)公司聚餐当中,新员工不胜酒力拒绝了老员工的劝酒,老员工认为“失了面子”,几人随后竟厮打在一处。2月18日,这起案件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担任审判长,敲响了碑林区法院2021年度的“新春第一槌”。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佘某与被害人王某均系一个公司的同事,张某、佘某已在公司工作多年,王某系刚刚入职的新员工。2020年6月15日晚,三人受公司领导邀请聚餐,席间张某、佘某劝王某饮酒,王某因不胜酒力拒绝,张某遂感觉失了面子,并用面前的茶杯泼向王某,王某也用酒杯泼向被告人张某,三人随即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张某用店内的茶水壶和啤酒瓶,佘某用餐桌上的筷子筒,共同对王某头部进行击打,造成王某左侧颧弓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已达轻伤二级。

法庭审理过程中,张琳明院长通过当庭教育,使二被告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自愿认罪、悔罪、接受处罚。经合议庭评议,认为二被告人醉酒后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二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可依法或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编辑: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