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白圩珑)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通知,2020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按前期公布基数缴至2021年2月底。3月份以后需补缴2020年缴费的,待2021年新基数公布后再办理。缴费即将结束,参保人抓紧时间。
续缴2020年养老保险(2020年10月20日前养老关系已转入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至中国银行西安市城六区各营业网点柜台、自助缴费机缴费。或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进入“生活”→“生活缴费”→“社会保障”缴费。2020年10月20日后养老关系转入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至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柜台缴费。已申请2020年退休人员,等待短信通知缴费。
通过自助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的,如需缴费票据,可持本人身份证于缴费当月在中国银行西安市城六区各营业网点柜台打印票据。
全省2019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83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平均工资的60%-300%(基数比例按10%递增)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3120.60元/月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请您在26个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详见附表)。缴费基数一经选定,本年度内无法变更。
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 2021 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基数在 2021 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