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殴打执法人员 摊上大事了!

7人殴打执法人员 摊上大事了!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1-02-22 23:16:35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李一鸣)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办理的谢某等人暴力阻碍执法案一审判决。

 2020年1月,收到举报线索,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人员八人,到未央区某烟酒店进行检查,后该店经营者将此事电话告诉其子谢某。

被告人谢某决定叫人到店殴打执法人员,遂让被告人谢某萌电话通知了被告人司某强。被告人司某强电话通知了被告人司某龙、谢某战。被告人彭某某电话通知了被告人孟某某。后大家分别到店。

 被告人谢某、彭某某、谢某萌驾车返回烟酒店途中,谢某在某杂货店购买洋镐把七把。到达烟酒店门口后,谢某先进店查看情况,见执法人员准备将库房中的白酒扣走,遂安排谢某萌将洋镐把分发给先后到达现场的其余被告人。

 当日17时许,在被告人谢某的带领下,被告人彭某某等人持洋镐把,对现场执法人员实施殴打,致现场执法人员多人受伤。

 后谢某等七人分别逃离现场。当晚,被告人谢某等聚集老乡谢某光等人在某酒店商议对策,被告人谢某光在明知谢某等人殴打执法人员的情况下,仍驾驶汽车将谢某和谢某萌连夜送回河南老家。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对谢某等人提起公诉。未央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四年;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谢某萌、彭某某、司某龙、司某强有期徒刑一年;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孟某某、谢某战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以窝藏罪判处谢某光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编辑:张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