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文晨)2月28日,记者从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6.1万家,居全国第15位,合作社成员达到202.6万户,带动非社员农户390.3万户,基本实现行政村、主导产业全覆盖。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省农业农村厅将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维国介绍,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主流媒体、在官网开设专栏、结合工作实际、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对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行宣传;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加快建立以章程为主的规章制度、以成员大会为主的组织机构、以盈余分配为主的利益联结机制,并做好内部审计监督,财务公开等工作,全面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同时,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继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聚焦贫困地区的农民合作社、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省农民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产业领域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农民加入合作社后,不仅享受合作社统一的生产标准、统一供应的农资、统一的市场营销,统一提供的新品种、新技术等,从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还通过合作社开展贮藏、包装、加工等延长产业链,使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收入进一步增加。据测算,2020年全省合作社为社员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额约30亿元,统一销售农产品总额约119亿元,社员户均增收16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