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孙矿玲介绍,农民收入偏低是我省“三农”工作最突出的短板,长期以来,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徘徊在全国第26、27位,且绝对值差距呈逐年拉大趋势。《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在内容上单列一项进行强调,明确具体措施,就是要扭住以下四个收入途径不放手,下决心下力气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发展县域经济、群众参与度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强化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农民就地就业。用好动态精准就业服务政策措施,组织好外出务工。
二是发展特色产业,提高经营性收入。持续深化“3+X”特色现代农业工程,强化延链、补链、强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广泛开展产销对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小农户的发展能力。
三是深化农村改革,提高财产性收入。主要是鼓励社会资本下乡,与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合作开发闲置土地、房屋资源。
四是促进政策落实,提高转移性收入。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和兜底救助类等政策,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