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若以非法手段讨债,不仅可能无法收回借款,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强行索债而引起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
被害人羿某某与被告人廉某某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还款期间羿某某失去联系。2016年10月15日,廉某某偶然得知羿某某新的联系方式,遂假意相约出游,并趁机伙同张某某等5人将其强行带回住所进行控制。期间,廉某某等人通过殴打、恐吓的方式逼迫羿某某筹款还钱。当月17日20时许,廉某某、张某某等四人在羿某某提出找其妻卖房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在带羿某某出门之际,羿某某从楼道窗户跳楼身亡。当晚,廉某某等5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2017年1月8日,另两名被告人亦陆续归案。案发后,廉某某家属代为赔偿羿某某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廉某某为索取债务,纠集被告人张某某等6人非法拘禁被害人,致其跳楼身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地位、作用、民事赔偿情况,最终以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廉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5年不等的刑期。
法官提醒:当债务人拒不偿还借款时,一定要冷静应对,依法行使权利,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切莫意气用事,采取非法手段强行索债,最终将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讨债不成反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