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不戴头盔被处罚

驾驶电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不戴头盔被处罚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1-03-05 19:09:25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葛兰)2021年2月20日14时,张某(男,67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延安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四区转盘北侧时,越过路中实线,逆向行驶,适遇李某驾驶小型客车沿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四区转盘左转进入延安街,避让中,两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致张某受伤(脑震荡),双方车辆受损。

法律依据:

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当事人张某称:“当时因为想左转去人民路上,前边又有机动车在等红灯,才越过双实线逆行的”。

交警提醒:

想要快一些到达目的地,不是 逆行+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的理由,

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在道路通行时,一定要谨遵交规,毕竟出行最重要的不是快速到达而是一路平安!

从视频我们也可以看到当事人骑行电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事故发生后,头部受到撞击造成脑震荡。希望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朋友能吸取“血淋淋”的事故教训,遵守“一盔一带”,出行戴好安全头盔,保护好自身平安!

[编辑:张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