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李念泽) 近日,一面印有“清正廉洁 秉公执法”字样的锦旗被送到西安市鄠邑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对法官干警履职尽责、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原来,因原借款人朱立鹏死亡,出借人贾世超将朱立鹏之妻康雪琴及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法院审理,判决康雪琴及三个儿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该笔债务。
案件执行过程中,戴法官考虑到康雪琴没有固定收入,三个孩子正处于求学、择业期间,若直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影响孩子上学、就业。于是戴法官十余次往返康雪琴家中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尽最大努力履行自己的义务,终于,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执行双方于辛丑牛年春节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执行法官就此案说法,一个案件的执行,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实现当然是法官的追求,但是法官更应该追求社会效果的最大化。本案中的被执行人是一个没有固定收入的母亲带着三个陆续考学进而参加工作的孩子,家庭状况初见好转,如果不考虑被执行人家庭实情,直接采取司法拘留或者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但可能影响孩子就业,更可能造成被执行人丧失信心,产生破罐子破摔情绪,如果这样,申请人的利益不但无法实现,被执行人家庭可能会重新陷入困境。因此,在案件执行过程,应当考虑每起案件的特殊性,因案施策,全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