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赵明)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国人大代表史贵禄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法》,通过立法,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打通物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设法治乡村。
“乡村振兴缺乏一部统一的权威性立法; 乡村振兴缺乏法治基石; 乡村振兴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乡村缺乏整体竞争力。”史贵禄表示,目前,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有的村镇房子多、人口少,许多产业十分萧条。农产品阶段性供求不平衡,有的供大于求、有的供不应求、农民无所适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农村人才匮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为了把乡村振兴纳入法制化轨道,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需要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法》。”
史贵禄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法》,可以从法律层面对乡村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规制,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及[2021]中央一号文件协同发挥作用。通过立法,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通过立法,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通过立法,打通物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通过立法,保护和传承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立法,建设法治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