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白圩珑)近日,铜川市人社局、铜川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最低缴费档次的通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3元,比之前每人每月增加10元,其中增加部分由中央财政补助5元,省级财政补助2.5元,市县财政补助2.5元,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铜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月人均待遇水平达到176元。
文件同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9个档次,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