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文晨)3月15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传来消息,我省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有关违法行为,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保障生猪生产恢复、增加猪肉供应。全省各地将组织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并落实最严厉的处罚措施。
截至目前,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均未批准非洲猪瘟疫苗上市使用,未经严格程序批准生产经营使用的疫苗都是假疫苗,安全风险隐患极大。全省各地将组织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运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督查方式开展暗访调查。发现违法线索,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立案查处,一追到底、彻查源头,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科研机构立即责令停止相关活动,依法撤销或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属于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3年内依法不再受理其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科研人员,督促所在单位对其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等处分,不予批准相关项目申请;对违法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一律按上限罚款、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农业农村部将对查实的非洲猪瘟假疫苗案件,给予举报人员最高 3 万元(税前)的奖励;因假疫苗遭受经济损失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和协助举报人维护其合法权益。记者了解到,陕西各地在此基础上,还将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本辖区非洲猪瘟假疫苗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提高举报奖励额度,鼓励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线索。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将针对非洲猪瘟假疫苗案件,专门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电子邮箱等,并安排专门人员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