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线上线下参与提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建议 八大“修复施工意见”今提交相关部门

市民线上线下参与提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建议 八大“修复施工意见”今提交相关部门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1-03-18 19:54:02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晴悦 实习生 李念泽)建议建立修复施工奖惩制度,奖励一次性高质量完成项目施工和道路修复施工者,严厉处罚人为留下施工“后遗症”的施工单位;建议设立修复施工群众监督岗,街头围挡修复施工同时接受市民监督……

三秦都市报全媒体自2月23日连续推出《直击城市施工“后遗症”》系列报道以来,市民纷纷参与进来,在反映家门口施工“后遗症”的同时,也先后给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规范修复施工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三秦都市报全媒体认真梳理来自社会各界的建议,最后总结归类出八条最具代表性的“修复施工意见”,今天将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及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民网友:

线上线下为杜绝施工“后遗症”提意见

普遍存在于西安乃至全国各大城市的施工“后遗症”问题,经三秦都市报连续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止昨日,三秦都市报965369新闻热线、三秦网、秦闻APP、三秦都市报官方微博和微信、今日头条评论区等全媒体平台,累计收到各类“施工后遗症”线索千余条,市民除了反映“施工后遗症”问题外,还对如何规范和科学管理“施工后遗症”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梳理发现,市民提出的诸多意见建议中,针对目前存在的“施工后遗症”乱象,很多人认为除了施工方不自律外,更多的因素应该是相关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缺陷,比如监管验收环节缺位,规划施工缺乏整体意识,缺少起码的社会公开监督机制等等。市民李先生认为,如果修复施工管理和施工方的信誉挂钩,不定期曝光违规施工单位的黑名单,并根据违规次数,实行限制性施工,这样一来,必然会起到很好的管理效果。

另外,许多网友认为,杜绝城市施工“后遗症”,首先要从根源上抓起,从建立长效的、联动的、奖惩分明的有效机制做起。网友“清水养鱼WX”说,“只要责任明确了,监管到位了,相信这些施工'后遗症'问题,很快就不是问题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提交解决城市施工“后遗症”的建议

《直击城市施工“后遗症”》系列报道引起相关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重视,也引起全国两会代表和委员的高度关注,在点赞本报报道的同时,也就城市施工“后遗症”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祁志峰说,《三秦都市报》的这个系列报道,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居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也给城市建设者提了一份问卷。城市建设“后遗症”的发生,实质上贯穿了规划、施工及后期维护三个阶段,所以其防范与杜绝也是一个多方共同努力的过程。为此他在全国两会期间,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解决城市施工“后遗症”的建议。

祁志峰认为,如何科学规划城市发展,不仅是市政工程,更是民心工程。首先,应该督促各个部门统筹决策,制定统一、全面、有明确时间线的施工方案。在安排上尽量杜绝反复施工的可能。考虑到城市规划的复杂与现实性,反复施工的完全杜绝并不可能,因而需要后续的针对措施跟进,在每次施工后安排统一的事后处理工作。

同样,在两会期间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城市施工“后遗症”建议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郝世玲。她建议完善监督体系,可仿照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城市路长制(一般来说,农村公路“路长制”是为了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责任而建立的“总路长+三级路长”责任体系),同时完善反馈和追责系统,在道路两旁留下反馈联系电话,可由市民及时进行投诉反馈。

本报记者 李海涛 赵明 石喻涵 张晴悦

这八条“修复施工意见”最具代表性

NO1:项目施工和还原修复施工一次性完成

许多市民认为,一项工程从规划到备料、工人进驻、围挡施工、拆除围挡……只要工程一动,每个环节都是大量费用的付出,包括用于固定围挡、看似很小的围挡螺丝钉,从螺丝钉敲进地面固定围挡到拆除围挡拔除,都需要资金支持。

之后,如果要彻底解决施工“后遗症”,必然要在需要修复的路段再围挡再施工。如此一来,这项二次复原的修复工程,必然要经历新一轮的施工程序,将原本可以一次性围挡施工的工程,一下子变成两个不同的新开工施工项目,增加人力和财力成本不说,还得再次围挡封闭道路,而且封闭时间,肯定要比一次性施工围挡时间更长。

为此,许多人建议:相关施工单位应该一次性高质量完成项目施工和道路修复施工,而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该将这一项纳入监督考核范围。

NO2:针对修复施工建立社会公开监督机制

之所以街头屡屡出现施工“后遗症”问题,很大程度上与缺乏有效社会监管有关系。

目前针对修复施工管理,只局限于相关管理部门的常规管理。受人员、管理权限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遍布于西安市大街小巷数目繁多的施工工地,很多时候管理部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市民认为,如果针对修复施工建立社会公开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全员监督管理街头的道路修复施工,相信“施工后遗症”问题,很快就能得到规范治理。

NO3:建设者规划施工方案时要有整体意识

有市民认为,之所以屡屡出现施工“后遗症”,建设者在制定方案时整体规划不明确,协调不到位,施工顺序不当,也是导致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正是因为如此,也才有了同一个地域“修了挖挖了再修”的反复施工、道路反复被破坏、修复施工跟进不足的尴尬。

另外,也有市民指出,除了缺乏整体规划意识外,多次施工可造就更大的利益空间,也是导致此现象出现的一些因素。

所以,大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希望在道路建设的整体规划阶段,规划者一定要有整体意识,要站在发展的角度上看待问题,避免为之后的施工后遗症埋下伏笔。

NO4:将修复施工管理和施工方的信誉挂钩

有市民认为,如果修复施工管理和施工方的信誉挂钩,并根据违规次数叠加,实行限制性施工,这样一来,必然会起到很好的管理效果。比如,某一个项目的工地,因为项目完工后没有修复被破坏的路面,或者修复质量不到位,连续被投诉两次或者三次以上,就应该列入“黑榜”,取消其在西安区域参与任何工程招标的资格。

NO5:道路修复施工 监管验收环节不能缺位

在建筑行业工作的刘先生说,只要是施工项目,都要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最终才保质保量予以交付使用。试想,如果被称之为“施工后遗症”的那些道路还原修复施工,在撤掉围挡还路于民前,都经历规范的竣工验收程序,城市中何来如此多的施工“后遗症”?

刘先生认为,项目施工和道路还原修复施工,应该是一个整体的项目工程,都必须要经过严格的监管验收环节。而且,最终的验收步骤,应该放在道路还原修复施工的验收阶段,这样才能保证修复施工的工程质量。

NO6:施工修复还路于民 重视市民监督作用

在网络评论区,许多网友议论说,施工修复还路于民,恢复通行的道路是否平整,整体质量是否过关……其实,感受最深、最有发言权的就是步行或驾车使用道路的群众,因为他们是感知道路好坏最直接的体验者和检验者。但是,在道路的整体修复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有的环节对道路使用者——城市市民,却是完全封闭的,完全忽视了市民的监督作用。

对此,许多网友建议,应该完善反馈和追责系统,在道路两旁留下反馈联系电话,由市民及时进行投诉反馈。同时,提升市民关注意识。考虑到平日里市民并不会想到地面上的不平整源自城市施工“后遗症”,因而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城市市民进行监督。

NO7:曝光修复施工不到位屡教不改的单位

针对一些修复施工不到位或根本不予修复且屡教不改的建设和施工单位,

应该将其列入西安市建筑施工黑名单中,除了重点监管外,还应该在媒体上不定期予以曝光,让其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NO8:针对还原修复施工 建立严格奖惩制度

市民普遍认为,之所以会出现那么多的施工“后遗症”乱象,除了施工方不自律外,相关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奖惩制度。如果管理部门有一套较为细致的奖惩管理办法,对一次性高质量完成项目施工和道路修复施工的施工单位和责任人,从经济上和优先取得各类工程施工权等方面,给予适当奖励,再配套实施相应的惩罚制度,这样一来,不仅能有效杜绝城市施工“后遗症”问题,而且还能提升施工效率。所以,建议对修复施工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

[编辑:张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