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城市绿地900平米  施工方被罚款25万余元

擅自占用城市绿地900平米  施工方被罚款25万余元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1-03-18 22:46:04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秦闻讯(记者 李佳)3月18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组织召开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通报会,会上5起城市绿化执法典型案例被通报。
案例一:

2020年12月16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二支队接到投诉:地铁八号线会展中心站施工方擅自扩大占用绿地面积,造成草坪损毁。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证实毁绿行为系某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所为,共计占用草坪面积600平方米,其中取得行政许可面积250平方米,违法侵占草坪面积350平方米。

经前期约谈、调查、普法等相关程序,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最终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于140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行政相对人对处罚结果无异议,目前已自行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

案例二:


2020年9月28日,西安市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某建商务广场住宅小区项目施工中,擅自破坏城市绿地,违规开设出入口。经查,行政相对人所办《西安市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已过期。实地测量确定,此出入口侵占城市绿地面积50平方米。
经前期约谈、调查、普法等相关程序,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最终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罚人民币15万元。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并于2020年11月19日,自行缴纳罚款,案件办结。




案例三:




2020年10月16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接到群众投诉:在经开区北二环美都香城小区门前,线缆落地施工中,有人擅自砍伐树木。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执法人员现场制止了正在进行的毁绿行为,并对砍伐树木情况进行了拍照和现场勘验。



经查,该项目为西安某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揽的城市线缆落地工程。在未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该公司擅自砍伐树木17棵、石楠球3棵。经前期约谈、调查、普法等相关程序,最终,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据相关规定,对其处5倍处罚,共计86000元。行政相对人对案件处理决定无异议,目前已履行处罚决定,并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案例四:


2020年12月21日,未央区锦宏路福安花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中, 小区树木被砍伐。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队员现场确认未央区锦宏路福安花园老旧小区改造系西安市自来水某公司承接项目,由陕西某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小区老旧改造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砍伐小区内树木。经专业机构现场测算评估,施工现场共砍伐毁损胸径8至10厘米大叶女贞4棵,计价人民币1600元。



经前期约谈、调查、普法等相关程序,最终,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其罚款8000元。目前,行政相对已自行缴纳罚款并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案例五:




2020年12月25日,接市民投诉:北二环渭滨路至开元路段南北两侧线缆落地施工中,有毁坏林带、占用城市绿地问题。据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队员现场调查,共九处绿化带已被毁坏,部分位置已浇铸混凝土用作变电箱底座台基。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施工行为进行制止,并下发了整改。



最终,确认该工地擅自占用城市绿地面积900平米、占用14天,责令行政相对人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252000元,目前,行政相对已自行缴纳罚款并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据了解,为了巩固绿化成果、营造齐抓共管的爱绿护绿氛围,近年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采取三项具体措施为城市爱绿护绿保驾护航。2020年入冬市城管执法总队提前部署,紧密围绕迎“十四运”城管执法工作任务,在绿植季节到来前逐步加大城市绿化执法工作力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毁林毁绿行为。对城市建设中以各种赶工期为借口随意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和建设中以牺牲绿化为代价,“拆东墙补西墙”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查办市民群众投诉和部门转办绿化案件,及时解决市民群众关切的绿化问题;加大城市绿化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市民爱绿护绿意识,至目前已收货明显成效。



[编辑: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