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来自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银行系统的工作人员对维修资金的交存、续交、使用及管理的基本常识以及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相关政策等进行了全面宣传和耐心解答。现场发放《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话说房屋“养老金”》《房屋维修资金小知识》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面对面咨询800余人次,在面对面的交流中,对普及维修资金基本知识,消除群众的误解和疑虑,提升业主自觉交存维修资金意识,对开展维修资金交存与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入住小区近20年了,以前没有交存维修资金,这次老旧小区改造后,他积极主动地交了这笔房屋的“养老钱。”长安区长乐小区居民周吉祥说。去年以来,西安市加大了老旧小区改造的力度,许多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老旧小区房屋维修资金的补建也迫在眉睫。据王养潮介绍,去年10月22日西安市出台了《西安市老旧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补建工作方案》,明确了维修资金补建政策适用范围、责任分工、补建标准等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后维修资金补建工作提供了依据。下一步,这项工作将积极展开,加大补建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根据方案,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标准可参照西安市2010年之前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多层住宅(七层以下,含七层)按照购房款的2%交存;高层住宅(七层以上)按照购房款的3%交存。也可按照以下规定补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维修资金补建标准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