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规矩 讲道德 争做文明交通践行者”—公交二公司2021年第一期道德讲堂开讲

“守规矩 讲道德 争做文明交通践行者”—公交二公司2021年第一期道德讲堂开讲

栏目:民生记者:时间:2021-03-20 10:35:01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陶颖)3月18日下午,公交二公司在雁翔场站培训室举办2021年第一期“道德讲堂”活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史夏杰、二公司领导干部、职工代表80余人参与活动。

本期道德讲堂以“守规矩 讲道德 争做文明交通践行者”为主题,围绕道德思考、唱道德歌曲、法务知识专项培训、好人故事分享、温道德经典、念劝善词、做道德承诺、送尚德祝福八个环节开展活动。

“道”是人们遵守的行径规则,“德”是做人做事的楷模典范。伴随着一段舒缓的音乐,在主持人的引导下,全体干部职工进入道德思考环节,开场三问让大家接受了一场道德洗礼。

三月春风暖人心,雷锋精神永传承。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合唱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通过歌唱的形式,弘扬雷锋精神,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把志愿服务精神落实到公交行业的各个岗位。

为做好《民法典》的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法律知识,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史夏杰老师受邀走进公交,为干部职工进行《民法典》专项讲座。

讲座中史夏杰副主任简要阐述了民法典颁布的背景、目的和意义,重点围绕民法典与公交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部分,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公交车运行中遇到的社会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解读,详细阐述了民法典中的热点问题。

“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收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 民法典》涉及好人条款,为见义勇为者撑腰。”

“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危及公共安全的, 轻则处以行政罚款或行政拘留,重则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定罪处罚。”

在一个个与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广受关注的问题吸引下,在座的干部职工若有所悟,认真记录。“这堂课内容丰富,老师讲得生动鲜活,涉及的内容都是与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为我们如何合法维权,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和运用法律划出重点!”讲座结束后,干部职工连声赞叹。

营运安全管理科干事陈龙,2020年10月代表西安公交集团到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公交“好讲师”大赛获得亚军。陈龙作为西安公交的优秀青年代表,在讲堂上向干部职工分享了他的职业故事和获奖感悟,给广大年轻职工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随后,大家集体学习《平天下—中国古典智慧》修身篇。

西安市劳动模范43路驾驶员李刚代表公交干部职工发表《文明倡议书》。在场的干部职工签署倡议承诺书。

最后,公交青年职工诵读诗歌《可爱的中国》,以此来表达对祖国母亲的热爱之情,也为本期道德讲堂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道德讲堂”是文明的传承,它犹如一颗“种子”,悄然在大家的心中生根发芽。“守规矩 讲道德 争做文明交通践行者”,让文明之风在公交车厢落地生根。

[编辑:陶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