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闫伟 记者 石喻涵 实习生 王雯静 储文强)今后,将为对社矫对象实施星级评定和亮牌考核。近日,碑林区司法局印发《西安市碑林区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试行)》,这在西安市尚属首次。
考核办法严格依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应当遵循的原则、考核标准、奖惩措施、工作程序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本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对社矫对象实施星级评定和亮牌考核,具体来说,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根据日常表现和考核标准,将社矫对象评定为五种星级,每种星级对应不同的监管措施,监管过程中出现了应予处罚的情形的,即时亮出“黄牌”“红牌”,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星级评定和亮牌考核实施动态调整,考核结果定期公示。由于社矫对象普遍法律意识不强,通过星级评定和亮牌考核,有助于社矫对象及时了解矫正表现是否达标,引导他们化被动监管为主动守法,提高接受矫正的积极性。
碑林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由局领导班子亲自督办,从制度设计到程序执行反复研究,提出了大量可行性意见。制度初稿完成后,积极联系政府法律顾问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征询律师意见,提高了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社区矫正对象既要“管的住”也要“矫的好”,奖惩考核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职能,调动社矫对象接受矫正的积极性,促进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