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王嘉)3月2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检查工作开始,凡2020年6月30日前由省民政厅批复准予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年检。
2020年度检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5月31日每周三、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省民政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政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年检以书面检查为主,并结合实地检查、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等综合确定年检结论。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检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符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省民政厅将依法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存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罚则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