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彦刚)近日,一名男性乘客在贵阳地铁1号线中山西路站候车时,因好奇按下车站站台紧急停车按钮,造成列车紧急制动,导致两辆电客车晚点。经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对该乘客破坏城市轨道交通的行为施以罚款处罚。为此西安地铁近日也特别提醒乘客,车站内以及车内的紧急装置,只有在出现紧急状况下才能使用,否则您的好奇“举动”,可能引来处罚。

西安地铁工作人员说,类似上述的情况,在西安地铁开通初期也发生过。车站内设置的地铁紧急停车按钮,只有在出现站内发生火灾、乘客不慎掉入轨道内等紧急情况,或是出现乘客、乘客的随身物品被屏蔽门夹住等情况才能使用。为确保安全,工作人员及现场群众可视现场情况按压紧急停车按钮。
但一般来说,“靠站台处置”是地铁突发情况的首要安全原则,无以上紧急情况出现,并无必要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如果列车已经驶离车站,按压紧急停车按钮,会导致列车在隧道内紧急停车,这样不但会延误应急反应,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另外,在地铁车站及列车车厢内还设有很多应急装置,这些设备在紧急时刻能够起到关键保护作用,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如设置在车站墙面上的火警手动报警装置,在电扶梯上下两端设置的“自动扶梯紧急按钮”,每节车厢车门附近的“紧急报警器”和“车门紧急解锁手柄”,车厢内车座地下的灭火器等,都是在出现安全紧急情况才能允许使用的。

西安地铁站务人员介绍,《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禁止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装置或者安全装置。实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或者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行为的,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