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一男子骑电动车追尾小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阎良一男子骑电动车追尾小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栏目:社会记者:时间:2021-03-24 09:07:28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葛兰)2021年3月4日13时许,张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沿107省道机动车道慢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新公园十字东侧时,适遇张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其前方行驶,张某某车辆追尾张某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致张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经过民警调查,该电动车驾驶人存在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并且在骑行的过程中,低头看手机单手扶车把,以至于没有看到前车减速,直接撞了上去。电动车驾驶员张某某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还要承担对方小车的修理费用。

目前,在民警的调解下,事故双方关于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 

交警提醒: 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朋友,驾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上路通行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保障行车安全!

[编辑: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