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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法院创新探索“以劳代偿+回访监督”方式

2025年06月16日 17:43:46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文晨 通讯员 彭高旗)非法狩猎者因破坏生态被起诉,最终改造成为环境的“保护者”……最近,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以劳代偿+回访监督”的,在传递审判机关为民司法的温度的同时,也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3年10月,宁强县某村农民小李先后在自家田地附近设置猎套,猎捕一只国家“三有动物”果子狸,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毛冠鹿。同时,小李私自制造火药枪1支并将枪长期藏匿于家中,后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2025年3月12日,宁强法院以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李某某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依法对其进行社区矫正。

由于小李无固定收入来源,不仅要供养儿子上学,还要照料身患残疾的妻子,生活极度困难,难以通过金钱方式履行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协议,在被告人现金赔偿部分损失后,剩余部分由被告人以“巡山护林”劳务代偿的方式折抵生态环境资源损失。

6月12日,宁强法院刑事审判庭人员来到小李户籍地,对他的社区矫正情况特别是承担巡山护林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回访。刑庭负责人召集并主持由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参加的回访座谈会,详细了解了小李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表现、思想状态、任务完成等相关情况,重点对其履职情况予以回访监督,确保判决结果落地见效。

座谈会结束后,刑庭法官、干警在镇村干部的带领下,实地查看了李某某巡山护林的地点、区域、路线,鼓励李某某要继续保持积极乐观态度,认真完成好后续社区矫正和巡山护林任务,并就安全事宜进行了特意叮嘱,同时又现场向他简要普及了生态保护的最新法律知识,引导其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生态价值观,争当生态环境“保护者”。

赔偿义务人通过“以劳代偿”实现对生态环境功能替代性赔偿的目的,是宁强法院在法治教育工作中的新的有益尝试,不仅有效解决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难”的问题,传递了审判机关为民司法的温度,也有利于教育和改造赔偿义务人不做生态“破坏者”,预防和消除潜在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下一步,宁强法院将持续加强环境资源损害案件司法审判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回访监督帮教等机制,强化与社区矫正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助推生态“破坏者”成为环境“保护者”,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助力美丽宁强建设再上新台阶。

【编辑:舒悦峰】 【责编:荆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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