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余静 记者 文晨)自小相识的吴某与王某,隐瞒表兄妹这一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登记结婚,婚后因矛盾起诉离婚……近日,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
吴某(女方)与王某(男方)自幼相识,成年后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两名子女。然而,婚姻生活并未如预期顺利,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长期积累的纠纷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25年7月,无法维系婚姻的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与王某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梳理案情时发现,吴某与王某之间可能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为查清事实,法官随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双方亲属及所在村委会,最终确认了关键事实——吴某与王某的母亲系同胞姐妹,即吴某与王某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表兄妹关系。而两人在2017年办理结婚登记时,刻意隐瞒了这一亲属关系,成功取得了结婚证。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的效力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2021年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均明确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且存在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吴某与王某隐瞒表兄妹关系登记结婚,明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符合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吴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案件审理期间,法官还耐心向双方释法析理,阐明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在法官的引导下,吴某与王某就两名子女的抚养问题及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协议,这起因婚姻无效引发的家庭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无效的婚姻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而双方所生子女,即便属于非婚生子女,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同等,依法享有相应权利,父母仍需履行抚养、教育等义务。婚姻登记需秉持诚实原则,隐瞒法定禁止情形的婚姻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引发后续一系列纠纷,公民应自觉遵守婚姻法律规定,维护婚姻家庭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