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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敬老助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新规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石喻涵 实习生 杨倩童 张瑶 王宇佳)记者8月11日获悉,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助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敬老助残类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服务内容、人员选聘、监督考核全流程作出系统性规范。

此次政策出台紧扣防止返贫致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精准瞄准农村养老、助残两大民生刚需。岗位服务对象聚焦农村留守、独居、失能、特困供养、低保等无人照料、行动不便老年人,以及生活无法自理、缺少陪护、存在康复需求的持证农村残疾人,推动服务资源精准向最困难、最需要帮扶的群体倾斜。

《通知》划定四大类核心服务内容,覆盖农村困难群众日常照料全场景。助餐保障服务方面,协助老年食堂、爱心食堂等助餐场所开展日常运营,做好食材处理、餐具清洁消毒等,为行动不便对象上门送餐、协助备餐,同步收集用餐反馈。

生活照料服务方面,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起居帮扶,协助打理个人卫生、清扫居住环境等,代办生活用品、常用药品采购,为失能群体提供基础照护服务。

安全守护服务方面,根据服务对象年龄、身体状况与家庭情况分类开展探访关爱,定期巡查居住场所,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

精神慰藉服务方面,结合日常入户探访开展陪伴交流,倾听困难群体诉求、疏导负面情绪,了解掌握留守老人赡养情况,加强与赡养人的沟通联络。

在人员选聘安置层面,政策明确岗位重点面向农村脱贫劳动力,优先安置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侧重吸纳无法外出务工的大龄及半劳动力。各村(社区)委会在人员上岗时签订规范书面协议,明晰权责与考核退出规则。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公益岗水平设定,市域内同类岗位标准、待遇基本均衡。

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岗前统一培训,围绕服务规范、应急处置、职业道德开展常态化教学,鼓励联动专业养老、助残机构开设专项技能提升课程;严格规范入户走访、服务打卡频次,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细化续聘、清退硬性条件。全省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优亲厚友、顶岗替岗、空挂岗位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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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溢涵责编:舒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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