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方案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石喻涵 实习生 杨倩童 张瑶 王宇佳)记者昨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方案》,依托省级产业类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大功率充电设施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补贴支持范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陕西省完成备案、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行的公共大功率充电设施项目,充换电场站配套大功率充电设施同样纳入补贴对象。

申领补贴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充电设备为直流大功率设备,单枪最大输出功率250千瓦以上(不含250千瓦);项目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手续完备,接入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正常运营;投资主体近3年在财政资金申报、政府专项监督检查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同一项目未获得中央或省级充电设施领域其他资金支持。

补贴核算以充电枪功率、配套主机输出功率两者最小值作为核算功率,实行分档一次性建设补贴:单枪最大输出功率1000千瓦及以上兆瓦级充电设施,按80元/千瓦补贴;单枪功率大于250千瓦、低于1000千瓦的充电设施,按50元/千瓦补贴。

在我省83个县(市、区)县域范围内建设的大功率充电设施,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10元/千瓦补贴,引导充电基础设施向县域下沉补短板。

资金申报分三批次开展,申报时间分别为2026年11月、2027年5月、2027年11月。由项目投资主体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联合验收材料、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接入证明、充电设备检验报告、企业承诺书等申报材料。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开展联合审查,拟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项目竣工后,由备案地同级发改部门牵头组织一次性联合验收。陕西智慧车联网平台对充电设施运行状态开展监测,对停运、长时间无充电量等异常运行状态的设施,及时通报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后续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补贴资金,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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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钟雨琪责编: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