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1月2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称,在长江流域保护区内,长江刀鱼将实行永久全面禁捕;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区以外的水域,暂定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从今年2月1日开始,停止发放刀鲚、凤鲚和中华绒螯蟹的专项捕捞许可证。这同时也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政策需要。”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在会上指出,刀鲚从最高产4142吨下降到目前年均不足100吨,凤鲚捕捞产量从最高3252吨下降到不足10吨,中华绒螯蟹捕捞产量也已不足100吨。停止发放刀鲚、凤鲚和中华绒螯蟹的专项捕捞许可证,是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政策的需要。
据了解,2002年起,农业部开始在长江中下游试行为期三个月的春季禁渔。2003年,长江禁渔期制度全面实施,共涉及长江流域10个省(区、市),8100多公里江段。在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间对凤鲚、刀鲚实行专项捕捞许可管理。2015年12月,农业部发布通告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扩大了禁渔范围,同时延长禁渔时间至4个月。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使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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