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通讯员 陶燕 记者 王锋)日前,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曝光两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员注意行车安全,切勿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不良后果。
案例一:安全带——“生命带”

2019年12月5日00时12分许,驾驶人王某某驾驶陕BW90××号轻型封闭货车,沿342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1258公里+500米路段(原305线37公里+100米路段)处时,车辆驶出道路北侧与行道树相撞,致王某某现场死亡、车辆受损,造成单方交通事故。
经调查,王某某当日驾车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且驾车途中遇突发状况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交警提醒:保护自己从安全带做起,安全带等于“生命带”。
案例二:骑摩托未戴安全头盔酿惨祸

今年1月2日1时许,驾驶人杨某某驾驶陕BD7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铜川市一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延安路三里洞幸福佳苑门前时,与道路西侧路边停放的陕BA99××号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杨某某死亡、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经调查,因杨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未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骑乘摩托车上路时,一定要记得戴上安全头盔,这样可以有效保护自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