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赵争耀)为留存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资料,2月23日,西安博物院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抗击此次疫情的相关见证物。
此次征集范围包括党政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告、公告等相关文件(原件);与抗疫诊疗相关的各种医疗用品(在不影响防控物资储备的前提下征集未使用过的)、诊疗记录等;抗击疫情一线医务工作者中英雄模范的相关用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基层防控组织、各群众团体和个人志愿者抗击疫情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工作日记、工作证以及小区进出证、社区工作记录册、袖章袖标、宣传资料、科普材料、捐赠物品清单、个人及单位捐款证明、社区隔离用设备、抗疫物资生产记录等;反映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作品、录音、录像、视频、纪录片、纸媒报道等;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书法、绘画、篆刻、诗文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原件);其它与疫情相关的各类见证物。
西安博物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征集。此次征集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提供者须对捐赠物进行简要描述,照片、视频、音频文字描述包括作者、名称、拍摄(录制)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艺术作品文字描述包括作者、名称、创作时间、地点、创作主题、内容描述等;其他实物文字描述包括所有人、来源、质地、相关人物、时间、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征集物经过鉴定筛选,决定收藏后,西安博物院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专项藏品捐赠证书,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有意向者可先拨打电话:029-85254217(周一至周五),或者发送邮件到xabwy2020@163.com与该院工作人员联系,登记捐赠意向,待疫情结束后,西安博物院将安排人员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博物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