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白圩珑 张晴悦 李佳)在路边停车位停车,收费员开具的小票扫不出来,车主担心驶离后会一直计费;开车进入小区中调了个头,离开小区时却要交两元钱;停车场内车被剐蹭,管理方称不负责车辆安全……
本报“停车烦心事”系列报道启动后,不少车主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诉说自己遇到的停车烦心事。如果你也有类似遭遇,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5369反映。

计费小票扫不出来车主担心继续计费
“我在公共道路停车位上停车时,遇到过计费小票扫码扫不出来的情况,然后急着办事就先把车开走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计费是否还在继续?为什么会出现类似问题?”针对三秦都市报连日来关注的停车系列问题,市民段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咨询。
段女士介绍,自己家住西安市碑林区,一次在马厂子路段停车时,小票上的二维码怎么也扫不上,也没有看到收费员,就没有付款成功,之后人虽然离开了,但担心计费还在继续,想知道市民在日常停车当中遇到此类情况应该怎么做。
就段女士反映的问题,三秦都市报记者随后进行了实地走访。在其所说的路段,记者看到,道路两边有序停放着车辆,很多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处均有收费员开具的一张带有自助缴费二维码的小票,小票上记录着车辆信息、停放时间等。记者现场扫码多张小票,均能扫描成功。但在采访中,有车主提及,有时候扫描小票扫出来的不是支付页面,而是一句“暂无停车信息”。“这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是系统出现了问题没有计费还是啥原因,直接开走吧又不放心。”车主王先生表示。
针对这一点,记者也走访碑林区的多个路段,扫描多张小票进行现场试验,发现部分小票的确会扫出“暂无停车信息”的字样。对此,现场有收费人员解释,扫出该信息通常有两个原因,一是停车时长未到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停车未满15分钟,还没有产生费用,就查不到停车信息”,另一个是该小票已经完成缴费,“已经交完钱了就查不到信息了。”收费人员表示,车辆离开后,计费系统不会持续计费。如果遇到二维码扫描不出的情况,可以及时拨打小票上的服务电话求助,“小票上我们收费员的电话和客服电话都有,可以及时上报客服进行处理,也可以联系我们收费员过来,现场进行收费。”
就该问题,6月12日,记者也拨打了碑林区道路停车泊位凭条上的客服电话再次进行咨询及反映,客服人员就为何会出现上述问题给出的解释,与收费人员提及的原因一致。其表示,会及时把相关问题反映给信息部,查找原因后进行回复。

停车场内私家车被剐蹭管理方不愿担责
“我把车停在停车场里,按理说停车场应该负责车辆安全,但是出现剐蹭后,停车场却不愿意承担责任。”6月13日,车主刘先生回忆了自己遭遇到的停车烦心事。
刘先生说,今年年初,他开车前往西安市东郊某公司办事,因该公司内没有停车位,刘先生便将车辆停放在东三环附近的一家收费停车场内。刘先生回忆,他上午将车辆停进去,中午吃完饭取车时,发现右后方车辆保险杠处出现了多道平行的划痕,最长的约30厘米,明显是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所致。
发现车辆剐蹭后,刘先生第一时间找到了停车场收费人员查看监控视频。但因其停车的位置处于停车场的监控死角,车辆停放期间,有多辆车从刘先生停车位置附近的那条通道经过,无法确定是哪辆车与刘先生的车发生剐蹭。
“我当时就提出来,停车场应承担车辆发生剐蹭的责任,但是收费员却说不负责车辆安全。”刘先生说,为了这件事,他当时还和收费员吵了一架,但因为自己还有事要办,再者监控没有拍到事发经过,无奈之下,只能自认倒霉,交了10元停车费后离开。
刘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许多车主将车停在收费停车场,车辆发生损失后,停车场管理方都不愿承担责任,给出的原因是,停车场收取的是停车服务费,不负责车辆及财产安全。
连日来,记者走访西安市多家收费停车场发现,许多停车场在场内的公示牌中写明“不负责车辆安全”的相关内容。如二环东路一家停车场的公示牌上写着“停车场仅提供车位,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关好门窗,规范停车,碰撞刮伤,自行负责”。西门外一家停车场的车辆停放制度中写明“停车场不负责车内物品保管义务,发生财物丢失,与停车场无关”。
家属院不允许临停会车调头被收费
西安市民陈先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陈先生说,去年冬天路过乐居场附近统计局家属院小区时,当天下着雨,有一名乘客要到巷子尽头的小区。当时雨不算小,视线也不太好,等进了巷子才发现有一辆面包车要出巷子,作为一名老司机,本着相互礼让的原则,陈先生驾车路过中间小区时,往小区门口靠了靠,给对方让一下,让对方先出。就在这时,该小区门口进车的杆子抬了起来,陈先生以为是车牌感应,就想着恰好进院子去调个头。
但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他的车驶入院子后,门房出来一位女子说,外来车辆不让进,如果要出去就要交2元钱,否则就不给抬杆。当时车上乘客觉得很惊讶,随即向门房女士提出,临时停车15分钟内应该是免费的,就算没有免费政策,这次也是无意中进入小区,在小区内调了个头就收费显然不合适。结果对方态度非常不好,最后乘客只好支付了2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