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张维)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就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不折不扣落实好粮食收购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各地要扎实做好收购仓容调度、资金筹措、人员培训等收购准备工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为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创造良好条件。要确保各类收购主体及时足额兑付售粮款,坚决杜绝“打白条”现象发生。
要紧贴农民售粮需求,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对外公布。要指导各收购主体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仪器设备“持证上岗”,做好咨询讲解、指示牌设置、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收购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指导收购现场工作人员和售粮农民做好必要防护,通过控制现场人员数量、配备防疫物资、定时环境消杀等多种方式,确保粮食收购和疫情防控两不误。要牢固树立“节粮就是增产、减损就是增收”的理念,做好节粮宣传引导,杜绝收购环节粮食损耗浪费,确保“颗粒归仓”。
要密切关注辖区主要粮油品种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并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发挥12325、12315监管热线作用,由行政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未及时支付售粮款,“虚假收购”“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坚决维护好收购秩序。省级有关部门将在夏季粮油集中收购期间对各地开展粮食收购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要切实做好收购形势分析研判,加强与在地中储粮承储企业等的沟通衔接,信息共享,既要适时抢抓优质粮源,又要把握好轮换节奏,防止因集中扎堆入市收购引起市场粮价异常波动,影响粮食市场稳定。
严格执行储备粮轮换办法以及相关质量安全规定,严禁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粮食入库,确保轮换入库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在收购过程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我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隐患,定细定全措施,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各项工作。对收购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及时妥善解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