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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调查|医院欠费被断水断电 物业:补齐水电物业费后可恢复

热线调查|医院欠费被断水断电 物业:补齐水电物业费后可恢复

2022-07-14 0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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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白圩珑)西安市兴庆路上有一家西安碑林康杰医院,医院负责人牛先生说,自今年6月22日至今,医院被物业断水、断电。对此,物业表示,因该院从2018年开始便出现了拖欠水费、电费、物业费的情况,累计至今已达60余万元,补齐欠款后方可恢复供水、供电。

西安碑林康杰医院位于兴庆路北段88号。7月12日上午,医院大门紧锁。该院负责人牛先生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医院多次停业,导致经营困难,因此,出现拖欠水费、电费及物业费的情况。

今年6月22日,牛先生接到物业通知,因他拖欠相关费用,要对医院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牛先生称,他拖欠费用确实是因为经营困难,自己也向物业提出分次偿还欠款,他认为物业作为水、电费代收方,无权断水、断电。

7月12日,在该院西侧新兴IN之家小区物业办公室内,物业经理戴先生说,之所以对西安碑林康杰医院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是因为物业长期为其垫付水、电费。从2018年开始,该院就出现了拖欠水电费、物业费的情况,为此,物业公司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牛先生偿还拖欠的费用。

戴先生出示了一份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发布的调解书,经法院庭前调解,双方约定牛先生向物业偿还2018年8月-2021年3月拖欠的水费、电费及违约金合计50余万元。戴经理称,自法院调解后,物业至今未收到牛先生应偿还的款项,此外,其后期拖欠的费用累计至今已有60余万元。目前物业已不愿再与牛先生协商此事,只有其还清欠款,物业才能为其恢复供水、供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律师表示,业主欠缴水电费,物业断水、断电是否合法,应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供水、供电单位委托物业代收费用,水、电使用人拖欠应缴费用时,物业应向供水、供电单位说明情况,以供给单位的名义采取相关措施。若物业为水、电使用人垫付费用,可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编辑:范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