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薛凯)近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财险延安支公司”)在2024年7月、8月的业务检查中发现,部分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承保资料及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针对此情况,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及相关交强险投保规定,决定解除与这部分投保人的相关保险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
与部分投保人拟解除保险合同的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2024年7月、8月业务检查中发现,如下投保人(详见以下公告清单)在投保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承保资料、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相关规定及交强险投保相关规定,如投保人自本公告后5日内未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投保资料,公司将依法解除以下投保人相关保险合同。由于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留存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投保人本人或投保人直接挂断不知悉此事的情况,故我公司将此解除保险合同事宜发布公告,请以下投保人及时与我司取得联系,共同商议解除保险合同后续事宜。
联系人:刘阳(陕西省延安市,联系电话:15929062327)
附:投保信息不真实的保险合同信息清单
保单号:11737053902609169148;投保人:储友余
保单号:11737053902620663168;投保人:王大书
保单号:11737053902609486105;投保人:秦香玉
保单号:11737053902608694076;投保人:随单单
保单号:11737053902610011051;投保人:李龙
保单号:11737173902605929162;投保人:夏金标
保单号:11737183902602640491;投保人:陈希芹
保单号:11737053902605614034;投保人:贺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