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文晨 通讯员 余静)小区楼上住户漏水后导致楼下房屋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才合理呢?近日,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六楼业主余某因疏于管理自家专用水管,导致楼下住户房屋受损,最终被法院判令赔偿四楼邻居张某损失15150元。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余某已按期履行赔偿义务。
2024年7月,家住某小区四楼的张某发现家中天花板渗水,家具、墙面遭浸泡受损。经查,漏水源头系六楼余某家专用的自来水管在五楼罗某厨房段破裂,大量积水渗入楼下。因事发时五楼住户罗某家中无人,未能及时止损。张某随即报警并联系余某、罗某协商赔偿,但未达成一致,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小区自来水管道已存在老化问题,且此前曾发生类似爆管事件。六楼业主余某作为破裂水管的专用所有者,理应对全段管道负有日常管理、维护义务,其未能预见并防范老化水管破裂风险,存在明显过错。五楼住户罗某因事发时不在家中,无法及时发现漏水,且在接到张某通知后积极配合排水,法院认定其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经双方协商,张某房屋及家具损失确认为15150元(已扣除折旧),法院据此判决余某赔偿张某15150元。
法官介绍,此类邻里纠纷中,责任认定需结合物权归属、过错程度及因果关系综合判断,专用设施所有者不可因管道经过他人房屋而免除自身维护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楼上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房产内的设施负有日常管理和维护义务,其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导致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对损害后果的产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旧房漏水是常见问题,但往往不易被发现,因此需要定期检查房屋水管、排水管、屋顶、墙壁等部位,及时发现问题并维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