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张驳)近期,延安公安机关聚焦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工作。针对谩骂侮辱、造谣诽谤等破坏网络秩序的行为,警方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此类违法活动蔓延,全力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并于近日公布了多起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自媒体博主博流量造不实信息
5月起,安塞区户籍的自媒体博主王某某(女,粉丝4.5万),为博取流量关注,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发布与一名老人的谈话视频。视频中,王某某刻意渲染老人生活穷困、子女不孝的不实内容,还对老人子女进行贬低,通过虚假信息引导公众情绪,引发大量网民围观,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甘泉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因感情纠纷制作侮辱视频
6月13日,居住于宝塔区的榆林市户籍男子叶某某(无业),因与受害人存在感情纠纷,自2025年4月起,将受害人及其女儿的照片拼接至墓碑图像上,并制作成视频发布至网络社交平台,以极端侮辱方式对受害人实施网络暴力。该行为严重损害受害人身心健康,干扰其正常生活,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宝塔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
案例三:违停被处罚后辱骂交警
7月17日,宜川县个体经营者宁某某(男),因自己的汽车被贴违停罚单心生不满,录制一段配有侮辱交警言语的视频,发布至网络社交平台,引发网民围观,对网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宜川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案例四:不满小区事务辱骂他人
7月24日,居住于甘泉县的榆林市户籍女子刘某(无业),因对小区大修基金相关问题不满,在网络社交平台长时间辱骂受害人,引发网民关注,破坏网络秩序与社会公共秩序。甘泉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五:醉酒后造谣侮辱他人
8月7日,宜川县无业女子鱼某某醉酒后,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视频,造谣并侮辱受害人及其父亲,传播不实信息。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鱼某某抓获。其行为严重损害受害人身心健康,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宝塔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警方强调,网络谣言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延安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整治态度不松、力度不减。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警方提醒广大网民,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参与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