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等相关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现对全市新建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设置地点、限速值进行公告:
一、全市高速公路限速值:
麻安高速G4213安康段、小型车辆限速100km/h,大、中型车辆限速80km/h。
二、全市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设置地点:
(一)新建区间测速设备:
1.麻安高速安康段安康至湖北方向K636+869M至K605+850M处。
2.麻安高速安康段湖北至安康方向K608+700M至K630+160M处。
(二)新建固定点测速设备:
1.麻安高速安康段安康至湖北方向K605+850M。
2.麻安高速安康段湖北至安康方向K608+700M。
本公告自2025年9月6日起实施,请广大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高速公路交警道路执法工作衷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电话:0915--8100000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6日